自從當了老師之後,蘇光光老師有個很深的感觸,那就是:
「老師」和「偶像明星」是可以畫上等號的!
例如:
1、兩者都稱得上服務業—服務人群。
2、兩者同樣都有很多很多的人認識你,
而且絕大部分是你叫不出名字,不知道他是誰的那種。
老師靠得是一年又一年教學累積的學生數,外加同校或外校,
你沒教過他,他卻認識你的數量龐大學生群;
明星靠得是海內外廣大的熱情粉絲和迷歌迷姊撐腰。
3、兩者都要保持容光煥發的外表、維持親切和藹的態度
(老師最怕被家長說太兇,孩子會害怕;
明星面對粉絲們的熱情和喜歡看你出糗的八卦週刊,當然是…)
4、而讓光光老師感觸最多的,就是成為老師後,能夠深深體會:明星出門為什麼總得遮遮掩掩,又是戴墨鏡,又是漁夫帽的痛苦了。
唉!失去平凡的自由,真令人痛苦啊!
或許有人覺得,當老師很好呀,走在路上,有人恭敬的打招呼,說聲:「老師好」;遇到熱情的家長,說不定還有好康可拿;在學校裡,又有學生對你畢恭畢敬,是多麼威風哪!哪裡痛苦?
唉!各位看官,您有所不知,如果,連吃個午飯,都會遇到「口沫橫飛」、「欲罷不能」,亟欲和您分享孩子點滴、討論教育經的家長;
如果,一臉睡眼惺忪,穿著睡衣脫鞋,趕忙追垃圾車的當頭,遇到家長大嗓門的跟你SAY HALLO…..
如果,連在海拔兩千多公尺的高山上,也會遇到家族出遊的學生,經過學生的「高聲廣播」後,馬上被學生家族裡的阿公、阿媽、姑舅叔伯…包圍,當成動物園裡的無尾熊觀賞,順便身家調查、品頭論足…
嗚…這樣的話,您還會覺得很威風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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